帝国之治——元朝的统治制度
他们是一群长期生活在蒙古高原上的游牧民族;他们拥有一支骁勇善战的蒙古军队;他们横扫亚欧大陆,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疆域最辽阔的国家;他们是第一个统一中国的少数民族;面对辽阔的疆域、众多的民族、不同的文化习俗,他们该如何统治如此一个泱泱大国?是沿用蒙古旧俗,还是借用汉族制度呢?他们在统治制度方面是否有所创新?在他们的统治下,元帝国会呈现出一派怎样的景象呢?
从成吉思汗开始,经过七十余年的征战,直到1279年南宋灭亡,元朝终于完成了全国范围内的、空前的大统一。据《元史•地理志》记载,元朝的疆域“北逾阴山,西极流沙,东尽辽东,南越海表”。面对如此辽阔的疆域,要采取怎样的方式进行统治呢?
其实早在1260年,忽必烈称汗开始,蒙古人就已经开始注意吸取汉民族先进的文化,继承了中原汉制的基本形式,但是鉴于部分蒙古人对汉法的排斥,所以同时又保留着诸多蒙古旧制。
元世祖忽必烈即位后,沿用汉制建立中书省,作为全国最高的行政机构,行使宰相职权,下设六部。王文统等汉人曾在中书省任职,后因李璮发动叛乱,王文统受牵连,被杀。后来忽必烈对汉人越加不信任,以皇子真金为中书令。从此以后,中书令都由皇太子兼任,成为了一个虚衔。另外大都所在的腹地也就是现在的河北、山东、山西及内蒙古部分地区仍由中书省直接管辖。那么元朝如何来选拔官吏呢?
元朝前期一直实行铨选制度,到仁宗朝虽然开始实行科举取士,但是影响并不大,元廷中的高级职位大部分都由蒙古贵族子孙所占据,在选拔官吏时,蒙古人与色目人极受优待,而南人,很少能进入国家最高领导层,只能充当中下级官吏。那么元朝的官吏收入来自哪里呢?
早在蒙古国时期,蒙古的官吏是没有俸禄的,他们的收入主要来源于战争中掳掠的大量财物和私属人口。当时的蒙古人甚至还没有俸禄的概念。后来随着入侵中原,接受汉族文化影响,俸禄制度才慢慢确立起来。不过俸禄制度真正建立起来,是从忽必烈即位以后。与宋、金相比,元朝的俸禄制度,支俸项目已大大简化了。它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中央、省级官吏的收入全部用俸钞支付,府州县一级的官吏主要是领取俸钱和职田的租入。
元朝作为少数民族以武力入主中原,其军事力量之强大可见一斑,那么建立对全国的统治之后,蒙古人的军事制度会有所改变吗?如果有,表现在哪些方面呢?
忽必烈即位后,仿照汉法,对蒙古的军事组织进行了调整,逐步建立了中央宿卫军队和地方镇戍军队两大系统,确立了元朝军队的编制和隶属关系,以达到强化中央集权的目的,同时又保留了游牧民族原始的军事组织的基本特征。如有功之臣可以自己征集下属并进行管理。为了加强中央集权,又在中央设立了枢密院,作为掌管全国军政的最高机构,全国所有的军队都由枢密院节制。
忽必烈在改革旧制的过程中,有一项制度,虽然采取了一些措施加以限制,但是它仍然在元朝政治制度中,占有重要地位,这是一项什么样的制度呢?会给元朝带来什么影响呢?
这就是蒙古国时期的一项贵族特权制度——投下制度。投下就是封地、采邑的意思。各投下领主享有政治经济等特权,有独立的官僚机构,类似于中国历史上的分封制。忽必烈虽然也采取了一些措施来限制投下领主,但是收效甚微,到元朝中晚期,投下制度所带来的弊端日益暴露,致使民族矛盾和阶级矛盾进一步激化。
元朝统治者继承和发展了前代的政治制度,在地方设置了行中书省,简称行省或省,来统治辽阔的疆域。行省制是元帝国留给后世的一份重要遗产,直到今天,我们国家现在地方最高一级行政区划一般还称为省。那么元帝国的行省制度是怎样逐步确立起来的呢?
忽必烈建立元朝后,因为中书省总领全国政务,所以当边境地区,或者地方有特殊事故时,则经常由中枢宰臣领行中书省事坐镇,不过此时的行中书省是中书省的临时派出机构,还不具有地方常设的一级地方政府的性质。后来,随着全国的统一,行中书省很快演变成固定的、常设的地方行政区划。在不断的调整、增置和撤销后,在全国范围内,逐渐固定为10个行中书省。
在如此辽阔的疆域内只设置了十个行省,每个行省所辖地域都比较大,行省官员权力也非常集中,那么元朝中央是怎么防止因地方权力过大而形成尾大不掉之势或地方割据呢?
元朝廷在设计和调整行省制度时早就防备了上述情况的发生。在行省内部设置有左丞相、平章政事、右丞、左丞、参知政事等六七名官员,并且由蒙古人、色目人和汉人这三个不同种族的人出任, 让他们互相牵制;行省辖区内的宣慰司、路府州县、汉军万户府等仍由中央管理;在地方还设置有江南、陕西行御史台和二十二道廉访使司,它们所构成的地方监察网络是以行省为重要监察对象,构成了防范行省擅权坐大的特殊机制;元帝国中央在行省区划的设置上也颇费苦心,为了军事控制的目的,不惜打破自然地理界限,不顾区域经济联系,人为地造成犬牙交错的局面,比如陕西行省在秦岭南部还占有汉中之地,这样四川发生叛乱时就不能以秦岭天险作为屏障。此外行省事无大小都要向中央汇报才能施行,内部大小官吏的任命都由中央决定,这样就有效地防止了地方权力过大和叛乱的出现。
另外,元朝廷正式在朝鲜半岛的高丽王国设立了征东行省,行省丞相由高丽国王兼任,不过它的设立是为征服日本做准备,且高丽国王仍维持着原来的整套官府组织,财赋也不入元帝国中央,与内地其他行省性质并不一样。
在中国的西部,还有一个地区比较特殊,那就是吐蕃,也就是今天的西藏。那里各派宗教势力错综复杂,所以元朝在西藏任命宗教首领进行管理。并在中央设立总制院,后改名为宣政院,与中书省、枢密院、御史台同级,总制院的官员,僧俗并用,是一个特殊的机构,它既掌管全国佛教事宜,又直接统领藏族地区军政事务。宣政院的设置,标志着西藏地区正式成为我国中央政府直接管辖的一个地方行政区域。
综上所述,我们会发现,当蒙古人入主中原后,在某些方面已经能够很好地改变草原游牧民族的统治来适应中原的农业社会。在这一转型的过程中,有一个人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他就是精通汉族文化的契丹人——耶律楚材。
耶律楚材,字晋卿,法号湛然居士。出身于契丹贵族家庭,是辽太祖耶律阿保机的九世孙。他自幼勤奋好学,善文章,博览群书,天文、地理、释老等等无一不通。当窝阔台即位后,耶律楚材被任命为中书令。他主张以儒治国,希望蒙古族能采取汉族的传统思想和制度来治理中原,使当时先进的中原文明能得以保存并继续发展。他实行了封建赋税制度,改革政治体制,实行编户制度,反对任意屠杀,主张尊孔重教,整理儒家经典等等一系列措施。为了推行汉法,他还大力保护和引荐了一批儒士,后来这些人都得到了忽必烈的重用,为完成蒙古国的汉化做出了重大贡献。 只可惜,窝阔台死后,耶律楚材遭到排挤,悲愤而死。不过到忽必烈即位后,忽必烈所进行的汉化改革,基本上都是沿袭耶律楚材的主张,并发扬光大。
在这辽阔的疆域内,变化的不只是一些行政机构及制度,还有那跃马扬鞭的蒙古统治者。在马背上,他们驰骋疆场,挥舞战刀,弯弓射箭,大大拓展了大蒙古国的领土,建立了辽阔的元朝。帝国统一后,他们有的随军迁徙,来到内地屯驻;有的则因仕宦世居于中原。他们开始接受汉族人的生产、生活方式,与中国其他各族人民一起生产劳动,在中华民族的发展史上,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